根据以上职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10个处室、1个稽查队、10个分理处、3个分中心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印鉴、提案办理、对外接待、中心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职称评定、考核奖惩、业务培训、医疗卫生、离退休职工管理等工作。
(三)计划统计处
负责拟定政策性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目标责任指标,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政策性住房保障资金进行统计分析,承办市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四)归集管理处
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相关政策,负责各分中心、分理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指导监督,受托承办全市公有住房出售收入收缴使用和核准报批等工作。
(五)贷款管理处
研究制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审核、审贷委员会审议项目提交、贷款项目备案和贷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各分中心、分理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核、发放、回收、逾期清收及抵押物、质押物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协作部门监督管理,历史逾期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清收等工作。
(六)公积金财会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拟定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实施细则,指导监督各分中心、分理处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工作,按规定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提供核算数据和方案;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分析,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核实,与配套银行签订归集和委托贷款协议,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管理等工作。
(七)住房资金财会处
负责售房款、集资款、维修基金和住房专项补贴等政策性住房资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增值收益分配管理;编制其他政策性住房资金预决算报告和财务报表等工作。
(八)信息技术处
负责信息化建设运行和安全维护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维护、信息更新、信息化培训,与相关单位系统联网等工作。
(九)事务管理部
负责中心房产、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政策研究室
负责组织政策性住房金融相关课题研究,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规划,组织参与重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性文件制定;负责相关材料起草,新闻宣传,编发简报和大事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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