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张金旺(兼)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成员单位: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太原供电分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辖六区政府。
主要职责:组织监督市区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工作。
(三)集中供热和扬尘污染控制组
组长:吉久昌(兼)
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
成员单位: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局、市房产局、市市容环卫局、六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组织监督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控制,集中供热和城中村燃煤污染控制,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四)道路交通污染控制组
组长:李俊明(兼)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城乡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农机局、市市容环卫局。
主要职责:实施高污染机动车限行,达到报废年限机动车强制报废,组织监督运输车辆交通管制、散装物料道路抛洒整治等。
(五)市场污染和型煤(油品)质量控制组
组长:张政(兼)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成员单位:市城乡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六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组织监督市区范围内所有商品交易市场、临街门面、露天摊点和露天烧烤污染控制,对型煤生产企业生产质量实施监管。
(六) 县(市)联防联控监督组
组长:王建生(兼)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成员单位: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三县一市政府
主要职责:对县(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
(一)综合工作组
1.强化排污企业监管
市环保局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远程监控等现代化监控手段及派员驻厂等手段,对45个国控、33个省控、15个市控工业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实施全过程、全天候监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凡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治理。
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实施环保监督管理,全天候监控,凡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治理。
太原供电分公司按照市政府冬季大气整治要求,对停产治理企业实施停电或限电。
2.严格控制燃煤和焚烧秸秆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