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借鉴晋中市试点经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1〕9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近几年全国和我省发生的多起食品安全问题,充分暴露出食品安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2011年4月省监察厅在晋中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监督工作试点。晋中市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市监察局及相关部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攻坚克难,锐意创新,初步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科学划定职责,做到分责全落实。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责任交叉、监管失控等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一确定和细化了相关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责任。二是狠抓教育培训,实现知责全覆盖。从试点开始就从抓知责培训入手,分级分批对全市所有监管责任人进行了封闭式知责教育,做到了培训一人不漏、知责一项不少。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履责全方位。晋中市纪委、市监察局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监督办法》,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及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实行全程检查、动态巡查、随机抽查、投诉倒查,强力推进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四是严格责任追究,确保问责全过程。通过事前抓防范、事中抓应急、事后抓追责,有效地促进了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缺位,履责不失位,实现了责任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晋中市纪委、市监察局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格化信息平台,通过整合监督资源,构建起全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络体系,对相关部门和监管人员履职情况实行了有效监督,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安全监管各个环节责任的落实。
晋中市开展的食品安全责任监督试点工作对于全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晋中市试点经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试点经验,全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学习借鉴晋中市开展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试点经验,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探索,创新思路,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