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级公共图书馆应设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做好盲人阅读服务。加强盲人信息化产品研发、生产和应用。
4.扶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的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举办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全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等文化活动,参加全国残疾人文化艺术比赛。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工艺美术、书画、文学、摄影等艺术活动和创作,培养残疾人文化人才。挖掘利用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资源,创作残疾人文化艺术精品。
(八)体育。
主要任务:
--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康复健身,提高社会参与能力。
--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在重大残疾人国际赛事中争取优异成绩。
政策措施:
1.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者优惠向残疾人开放,为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提供便利。社会体育指导员要积极组织、帮助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社区和社会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托养服务机构等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基层单位要结合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特殊教育等,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重视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引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健身活动。推动残奥、聋奥、特奥均衡发展。
2.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举办全省性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展示活动。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建设一批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积极做好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员。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促进康复健身效果的评估和科学研究。
3.实施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办法。建立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集训队伍,培育残疾人体育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加强残疾人体育教育、科研工作和道德作风建设。解决退役残疾人运动员社会保障和教育、就业等问题。
4.办好全省残运会、特奥会等赛事。组团参加全国残运会、全国特奥会,组队参加各类全国残疾人体育比赛。
(九)无障碍环境。
主要任务:
--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市、区)创建工作。
--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信息方便残疾人使用。
--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补助。
政策措施:
1.制定《山西省实施〈无障碍建设条例〉办法》,依法开展无障碍建设。完善无障碍建设标准体系,新建、改建、扩建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既有道路、建筑物、居住小区、园林绿地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提高无障碍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市、区)工作。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宣传与推广。
2.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航空、铁路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要逐步完善无障碍设备配置,公共停车区要设置残疾人停车位。广泛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省、市、县(市、区)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基本完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3.积极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的应用。将信息无障碍纳入信息化相关规划,更加关注残疾人享受信息化成果、参与信息化建设进程。积极推进互联网和手机、电脑、可视设备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推广,推动互联网网站无障碍设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无障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提示、屏显字幕、视觉引导等系统。推进聋人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药品和食品说明的信息无障碍。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实现信息无障碍。
(十)法制建设和维权。
主要任务: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法制环境。
--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畅通联系残疾人的渠道,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
政策措施:
1.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事业法规体系。制定《山西省实施〈无障碍建设条例〉办法》、《山西省实施〈残疾人康复条例〉办法》,指导市、县(市、区)适时制定和修改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在涉及残疾人的立法中纳入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内容。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在相关立法和残疾人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进一步加大
残疾人保障法等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残联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全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3.以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提高残疾人对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对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培训残疾人维权工作人员。
4.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切实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在政策制定、重大案件解决上发挥有效作用。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等活动,推动残疾人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和老少边穷地区延伸,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依法解决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继续推动将残疾人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快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构建设,在省、市和有条件的县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为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经费补助。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基础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