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开展“五送”活动。2-4月,组织全省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信息、送服务、送农资”为主要内容“五送”惠农服务活动。
(三)组织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4-10月,结合农药、兽药、饲料等专项整治,组织4次“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全省农业执法人员技能比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练演。
(四)组织品牌农产品抽检。2-10月,组织对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和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其中省级抽检50%以上。
(五)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试点。2-12月,选择100家左右种植业、畜牧业生产单位开展产地准出示范试点,引导乡镇、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动态监测点,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的有效衔接。
(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2-12月,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追究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每个县确定一个乡镇,开展“三位一体”建设模式试点,由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承担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七)召开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农业产业提升会议。6月,总结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农业产业提升工作经验,部署推进乡镇“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等工作。
(八)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9-11月,制定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包括《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35号)、《浙江省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行政问责暂行规定》(浙政办发〔2008〕 94号)等落实情况。
(九)组织开展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张贴宣传标语、发送手机短信、解读新饲料法规、媒体专题报道、饲料质量安全知识竞赛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
(十)活动总结。12月,全面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
附件2:
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
工作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