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省畜牧兽医局牵头,厅科教处、省农业执法总队配合。其中,省畜牧兽医局负责兽药行业、畜禽养殖环节整治,厅科教处负责组织畜禽产品质量抽检,省农业执法总队负责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五)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指导各级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单位;重点区域:省级产地准出试点县,“三品”集中生产地区。
此项工作由厅农场局牵头,厅科教处、省农业执法总队、省畜牧兽医局、厅农作局、经作局配合。其中,厅农场局负责认证和标志商标管理,省农业执法总队负责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省畜牧兽医局、厅农作局、经作局负责相关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整治。
(六)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五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建设;六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省农业执法总队牵头,省畜牧兽医局、省植保局、省农药检定所、省土肥站、省种子站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