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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申报2009年省“三农五方”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申报2009年省“三农五方”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浙农计发〔2009〕70号)


省农科院、浙江大学、中国水稻所、中国茶科所、省农业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农业厅、省农科院、浙江大学、中国水稻所、中国茶科所(简称省“三农五方”)之间的协作,针对我省现代农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点科技问题,联合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2009年继续组织实施省“三农五方”科技协作计划项目。根据《浙江省“三农五方”科技协作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通过省“三农五方”的科技协作,强化技术的集成与配套,加强生产性试验与示范,推进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之间的结合,促进农业自主创新和成果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重点领域

  今年省“三农五方”科技协作项目要紧紧围绕农业转型升级和农产品品质提升,突出现代农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生产实际问题、急需熟化的先进科技成果、急需扩大应用的主导品种,以及主推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项目分重大、重点和一般三种类型,重大项目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30-50万元,一般项目20万元左右。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项目扶持的重点领域为:

  1.农业新品种及配套生产技术集成示范;

  2.农业节本提质增效;

  3.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4.农业装备及农作制度创新;

  5.农产品贮运保鲜和精深加工;

  6.农业环境与生态保护。

  三、项目申报

  1.项目实行主动设计和各单位申报相结合。重大项目由省农业厅联合相关单位主动设计;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各单位组织按1:1限额推荐,经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支持。具体数量为省农科院限推6项以内,浙江大学、中国水稻所、中国茶科所各限推4项以内,省农业厅属单位限推2项。

  2.各单位根据今年扶持重点和领域,结合当前农业生产的难点和热点,以及自身的科研实力,确定主持单位与协作单位。加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技术协作,组成项目实施创新团队。

  3.一个项目负责人只承担一个项目,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3位)参与承担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包括已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鼓励和支持优秀年轻科技人员申报。

  4.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09年5月31日前将《浙江省“三农五方”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和《浙江省“三农五方”科技协作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农业厅3份,省财政厅1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E-mail :kjc110@163.com。

  5.申报材料必须明确项目起止时间,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责任人,具体实施方案和预期实施目标,投资规模、筹资渠道和方式,资金详实用途,具体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计划等要素。

  6.各归口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省“三农五方”科技协作项目的管理,强化项目申报的前期分析论证,突出科技协作和转化应用。省补资金必须用于规定建设内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项目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附件1:
省“三农五方”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申报书
(格式)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协作单位:
  起止年限:



浙江省农业厅财政厅制
二○○九年


  编写提纲

  一、立项的背景和意义
  二、主要解决问题、技术路线和协作方式
  三、预期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或产业化前景、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四、实施地点和计划进度
  五、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六、经费预算和省补资金使用计划
  七、承担单位、协作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分工

承 担 单 位

项目负责人

职称

承担任务

协 作 单 位

协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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