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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农业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艺会演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农业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艺会演的通知
(浙农办〔2009〕40号)


各市农业局:

  为了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展现我省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热爱党、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举行全省农业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艺会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文艺会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讴歌60年来伟大祖国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示我省农业系统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通过文艺会演, 进一步激发全省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爱国热情,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二、组织领导

  省农业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国庆文艺会演具体工作。各市农业局也要确定相应机构和负责人负责参演组织协调工作。

  三、活动要求

  1.节目主题。选定参演节目要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为主线,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唱响时代主旋律”为主题,反映改革开放30年浙江农业的发展成果、体现和谐社会以及农业系统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等。

  2.节目组织。各地要把会演作为对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增强集体主义精神和凝聚力的一次重要实践活动,会演节目和演出力量可在局本级组织,也可在辖区系统内选调,尽量扩大参与面,排练集体表演形式节目。

  3.节目选送。各地按各自特长、强项和基础条件,选定2-3个节目,经综合平衡后各市最终确定1-2个节目参演。会演后对参演节目将进行评比奖励。

  4.节目形式

  (1)歌伴舞、歌曲联唱

  (2)舞蹈

  (3)小品、短剧

  (4)器乐独奏、合奏

  四、报名要求

  1.各市农业局代表本市农业系统参加报名和会演。

  2.节目要新颖,避免形式雷同。每个节目时间不超过5-6分钟(小品、短剧时间可适当增加)。

  3.各市农业局于5月22日前,将节目报名表(见附件)报厅直属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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