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农人发〔2009〕7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际劳动节,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落实责任
“五一”期间,是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时段。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农业安全生产的防范意识,认清当前形势,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观念。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与安全发展的理念不动摇,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责任,全力抓紧抓好,确保一方平安。
二、严格排查,强化监管
要组织力量,采取多种监管手段,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突出重要领域,加大整治力度。对农机道路交通、畜禽屠宰场、所属农场内濒危水库、农产品市场、农资生产经营网点进行一次大排查,坚决取缔非法制售“毒鼠强”、非法使用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瘦肉精”等违禁物的行为。从农产品基地源头抓起,开展蔬菜、畜禽等主要农产品、农药兽药等违禁投入品的监督检查和检测,切实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抓好内部管理,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要加强内部防盗、防火管理,切实做好办公室、财务室、重要科研项目实验室、计算机房、危险品库房等部位的安全检查。重要物品、检测仪器设备要落实专人负责保管,妥善保管机密材料、文件,严防泄密或盗窃。加强所属宾馆、招待所、集体宿舍、经营场所、市场等人员聚散地的安全监控和日常检查,扎实开展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跟踪巡查,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着力防范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提升预防安全事故能力
要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农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农业相关行业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同时,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努力提高抵御风险及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