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年)的通知
(郑政〔2011〕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郑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全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根据《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社文发〔2010〕49号),结合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用两年时间(2011-2012年)全面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中部地区标准。到2012年底,基本建成设施网络覆盖城乡、服务供给高效便捷、组织支撑坚强牢固、保障措施持续有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独具特色、辐射力强的公共文化服务郑州模式,在全省发挥示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科学合理规划,既有长远目标,又有近期具体措施;既有整体规划,又有重点攻关,集中力量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结合实际,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机制。
(三)统筹城乡,突出特色。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根据各县(市、区)、管委会和各单位的特点和优势,探索各具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
(四)保证基本,惠及全民。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积极探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均等的路径、方式、方法,调动全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五)加强合作,共建共享。按“政府组织,专家指导,公众参与,多方兴办”的工作方式,通过多部门协调联动和政策配套,发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作用,共同参与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