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省财政支持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市场函〔2011〕3921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财评〔2011〕41号)的要求,现就我省开展2009年度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绩效评价的项目范围
2009年广东省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资金(粤经信市场〔2010〕309号、粤财工〔2010〕202号)。
二、自评材料报送方式及内容
(一)项目自评材料包括:《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2)、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附件3)、《广东省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5)及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账、验收证书等佐证材料。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请于12月29日前向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自评材料(含电子版),并将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cqxsc@126.com(家电下乡)、shaomao@gdei.gov.cn(汽车、摩托车下乡)。
(三)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自评材料,按项目下达文号分别编写本部门自评材料和汇总各项目承担单位的佐证材料,并于2012年1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委(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三、绩效自评有关要求
(一)绩效自评报告除按照参考提纲内容撰写外,要侧重说明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到位情况、支出情况并与年度资金计划对比分析;项目主要目标实现情况、阶段性成果说明和分阶段目标、效益情况并与预期目标、效益对比分析等。
(二)所填报表格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网址:www.gdei.gov.cn )“市场建设”栏目下载,按项目下达计划文号分页填报,以便统一汇总。
(三)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定,逾期不报项目自我绩效评价报告的单位,将被视同绩效目标没有达到。各单位绩效目标考核的结果,将作为今后项目及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关于开展2011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财评〔2011〕41号)(略)
2.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及填报说明(略)
4.信息表、指标表填报补充说明(略)
5.广东省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格式)(略)
6.佐证材料递交说明
7.绩效自评项目表(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2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评价指标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自评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名称 | 权重(%) | 名称 | 权重(%) | 名称 | 权重(%) | 名称 | 权重(%) | 自评得分依据 | 自评得分 |
前期工作 | 20 | 前期研究 | 7 | 论证决策 | 7 | | 7 | 反映立项论证的充分性,包括目标是否明确、合理;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项目设立是否经过科学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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