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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结果的通报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结果的通报
(阿府函〔2011〕2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是我州林业发展史上政策性最强、涉及面最广、惠及面最大的一项改革。2009年林改启动以来,各县严格按照“明晰四至,以均股均利为主,确权到户为辅”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动员,深入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全州集体林共确权颁证1175.8万亩,确权率为100%,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全面推进林改工作,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责任书》的规定,2010年12月,州人民政府组织工作组对各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进行了检查验收,并评比出了一、二、三等奖,现予以通报表彰。

  获得一等奖的县有:壤塘县、马尔康县、阿坝县;

  获得二等奖的县有:红原县、小金县、汶川县、若尔盖县、九寨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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