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依法做好保密工作。推进办事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
5.强化权力监督。不断改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党代表提议的办理工作机制,提高办理质量,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的监督,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舆论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6.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和完善信访事项的办理流程,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式,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充分采纳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五、工作步骤与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全年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法规处、委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办组成,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2011年全年做好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对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直属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及地方党委、政府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机构,设立办事机构,对本地区、本单位“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
根据本规划与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直属单位“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落实。2013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中期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研究制定“六五”普法验收方案,组织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完成。根据检查验收结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向省委、省政府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商务部推荐“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