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的通知
(粤经信法规函〔2011〕390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直属(代管)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
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我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系统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我省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十二五”各项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五五”普法以来,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创新形式,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加大法制教育宣传力度,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目标,为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未来五年,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的关键时期,是我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法治广东、幸福广东的重要时期。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法律的需求不断提高。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我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推动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的新形势;与省委、省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还有待增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关系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全局的一些重要立法或配套制度还存在缺位;行政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干部尤其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亟待加强等。这就要求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