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政办发明电〔2011〕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今年以来,面对较为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转方式、调结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财源建设和收入征管,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到11月底,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19.3亿元,增长25.9%。但是从12月份情况看,收入下滑明显,截至到12月20日,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38.2亿元,比上年增长18.9%,其中12月份收入仅完成19亿元,比上年下降52.9%,大部分区市当月收入出现负增长。市委全委会确定今年全市收入增长目标为25%左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对做好全年财政收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市经济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目前,部分区市收入增长情况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各区市、各征收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日程,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全年收入增长目标。
二、明确目标,确保财政收入实现较好增长
各区市、各征收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将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收入增幅较低的区市要采取有效措施追赶进度,想方设法在月底前把收入抓上去,坚决不拖全市后腿;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较好的区市要力争多增收,为确保完成全市收入增长目标多做贡献。
三、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各区市、各征收部门要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征管措施。要跟踪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税种,深入挖掘增收潜力;要加大契税、非税收入收缴力度,扎实推进增加财政收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科学分析增收因素,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实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市收入增长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