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督察工作的通知
(淮府办秘〔2011〕126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11〕117号)精神,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市“清剿火患”战役督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察时间
11月15日至11月30日
二、督察对象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毛集实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督察重点
督察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察重点是:
1.凤台县、各区政府“清剿火患”战役部署开展情况;
2.实地查看各地2-3家社会单位;
3.随机抽查各地1个行政村、1个社区的消防安全状况。
四、督察分组
1.第一组(东片)
督察地区:田家庵区、大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带队领导: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辉
牵头单位:市消防支队
参加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教育局。
2.第二组(西片)
督察地区:凤台县、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毛集实验区。
带队领导:市公安局副局长 祝占魁
牵头单位:市消防支队
参加部门: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宗教局、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民政局。
五、工作要求
1.各地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本地区“清剿火患”战役。要对目前火灾隐患突出、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区域,制定周密整改计划,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整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对本地区乡村、社区开展一次全面调研,分析消防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并落实改善措施。
2.各地请将落实市政府9月30日会议精神、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情况,本地区存在的较严重火灾隐患及督促整改措施,形成汇报材料。
3.参加督察的有关部门,请安排1名负责同志做好督察准备。具体督察时间、集合地点由市政府决定后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