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督察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督察工作的通知
(淮府办秘〔2011〕126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11〕117号)精神,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市“清剿火患”战役督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察时间
  11月15日至11月30日
  二、督察对象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毛集实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督察重点
  督察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察重点是:
  1.凤台县、各区政府“清剿火患”战役部署开展情况;
  2.实地查看各地2-3家社会单位;
  3.随机抽查各地1个行政村、1个社区的消防安全状况。
  四、督察分组
  1.第一组(东片)
  督察地区:田家庵区、大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带队领导: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辉
  牵头单位:市消防支队
  参加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教育局。
  2.第二组(西片)
  督察地区:凤台县、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毛集实验区。
  带队领导:市公安局副局长 祝占魁
  牵头单位:市消防支队
  参加部门: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宗教局、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民政局。
  五、工作要求
  1.各地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本地区“清剿火患”战役。要对目前火灾隐患突出、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区域,制定周密整改计划,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整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对本地区乡村、社区开展一次全面调研,分析消防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并落实改善措施。
  2.各地请将落实市政府9月30日会议精神、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情况,本地区存在的较严重火灾隐患及督促整改措施,形成汇报材料。
  3.参加督察的有关部门,请安排1名负责同志做好督察准备。具体督察时间、集合地点由市政府决定后另行通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