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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淮南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五、立足人才优先,在素质提升中促进科教兴淮
  21.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落实教育投入政策,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安排1亿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化解市属学校债务。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支持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不断完善教育资助政策,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22.加大科学技术投入。保证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占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每年安排不低于400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带动社会、企业加大对科学研究和科技人才的投入力度。
  23.注重人才培养开发。继续加大对人才和人力资源开发投入,加快培养科技创新型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舜耕人才培养人员境外培训”、“人才青苗工程”、“百名青年公务员培训”等人才项目工程。深化拓展“1133”研发创新团队建设。进一步促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支持县区人才引进与培训。完善农村人才建设,支持做好选聘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工作。积极实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
  六、立足富民导向,在普惠民生中促进社会和谐
  24.实施收入倍增规划。积极履行牵头职责,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制订考核办法,强化督查检查。坚持“提低、扩中、调高”的政策导向,加大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调控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补贴规模,提高农民收入。确保到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5.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牵头职责,顺应群众意愿,继续加大民生投入,每年安排民生工程投入资金12亿元以上。完善协调推进、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加强项目后续养护管理,建立民生工程长效发展机制,切实将民生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26.支持全民创业就业。设立全民创业专项扶持资金,2011年至2015年市财政安排5000万元用于创业园建设。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强化创业培训,加大创业补贴力度。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各项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就业困难人群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和就业,建立女大学生见习实训基地。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妇女创业就业,为已创业妇女提供项目资金支持,支持建立巾帼示范园和巾帼示范基地。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和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推进创业就业园和农民工创业园建设,促进创业就业。
  27.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2012年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标准与物价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强化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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