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贯彻实施民营经济发展“4511”腾飞计划。安排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根据财力增长逐步扩大,通过引导、资助、补偿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全民创业,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各类企业。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现代服务业等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培育一批符合淮南实际、具有淮南特色的重点示范产业集群。对列入省“861”行动计划、市“9771”提升行动计划以及国家和省核准或备案的项目,政府将增加前期项目补助额度。
11.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建立和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投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每年投入不少于500万元,用于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和发展载体建设。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引导生产性、生活性和新兴服务业全面发展。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建立覆盖城乡的现代商贸流通一体化网络。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发展瓦斯治理、核电维护、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每年安排1000万元旅游业发展资金,做大生态文化旅游业。力争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翻一番以上。
12.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拉动扩大社会投资。积极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能环保产品销售及陕西重卡等汽车工业发展。用足用活家电下乡政策,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结构升级,释放城乡消费潜能。
1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制定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引导信贷资金流向中小企业,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运用资本注入,提高市担保投资公司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能力,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和杠杆作用。对已确定的上市后备中小企业财政给予补助,上市成功的给予奖励。中小企业培育上市期间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因上市利润调整而增加的税收给予一定补助。对上市中小企业成功实施再融资的给予奖励。对成功发行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和集合票据的中小企业给予发行费用15%、最高30万元的补贴。
三、立足统筹发展,在“三化”同步中促进城乡一体
14.推进农业现代化。研究出台推进农业现代化财政支持措施,整合支农资金,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和省级标准示范区建设,实施《淮南市农业产业化“521”转型倍增规划》,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十大优势农产品基地、五大现代农业示范区,打造现代农业物流园区、豆制品加工物流园、农业投资公司“三大平台”,打造沿淮粮仓和省级绿色食品加工基地。安排专项资金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特色农业保险,继续开展大宗农作物和重点畜禽产品保险试点,扩大试点品种和范围,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稻麦吨粮市创建活动,从2012年起,每年安排800万元稻麦吨粮市专项资金,根据财力增长逐年递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