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第五批浙江省示范茶厂和2008年度初制茶厂优化改造先进县的通知
(浙农专发〔2009〕88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林业、林特)局:
根据《浙江省示范茶厂验收办法》(浙农专发〔2005〕115号),和《全省初制茶厂优化改造工作考核办法》(浙农专发〔2005〕55号)精神,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省级示范茶厂和各地申报的初制茶厂优化改造先进县进行了审核与考评,确定了第五批浙江省示范茶厂和2008年度全省初制茶厂优化改造先进县。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一、第五批浙江省示范茶厂(24个)
富阳市高峰茶叶专业合作社(名茶加工集聚区)、建德市经济特产开发有限公司、桐庐宜品茶茶业有限公司、杭州萧山石岩湖山林果场、临安香雪茶业有限公司、宁波望海茶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海)、余姚珠茶厂、浙江银奥茶业发展有限公司(苍南)、泰顺县四贤茶业有限公司、安吉县溪龙大雾山茶场、长兴县和平旭升茶场、湖州吴兴老虎山茶场、嵊州市桂岩雾尖茶叶合作社(名茶加工集聚区)、诸暨市越翠实业有限公司、东阳市木禾茶叶有限公司、兰溪赤山湖绿色农庄有限公司、金华天宇茶业有限公司(婺城)、磐安县农发茶厂、江山绿牡丹茶厂、龙泉市阳光农业有限公司、景宁县香雨有机茶有限公司、缙云县石上菊薯茶专业合作社、浙江振通宏茶业有限公司(松阳)、临海市林腾茶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