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9年种子种苗工程等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6)南繁基地建设和省级蚕种设施配套与改造项目。
  3.畜禽良种工程项目。
  省本级(种猪引进)、临安(贵妃鸡)、新昌(宫廷黄鸡)、温岭(肉鸽)、义乌(湖羊)、景宁(山羊)、淳安(蜜蜂)、江山(蜜蜂)。
  单个项目省补助资金原则上控制在80万元以内,其中: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省补助资金原则上控制在40万元以内;保护建设任务少的项目,省补助资金控制在20-30万元以内。
  (三)项目申报主体与条件
  1.申报项目须符合全省种子种苗、畜禽良种产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方向,对粮食安全和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并有较强的带动能力。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应体现保护和开发利用并举,突出种质资源的利用。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良种育繁销一体化经营机制的种子种苗企业、农业科研院所及种子种苗生产合作社,并具备项目建设相应的经济能力及项目建成后新增运行流动资金的配套能力。
  3.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一定的扩繁基础条件、较强的技术力量,同时须有种子种苗经营资格或技术依托单位,能提供完善的技术规程。
  4.农作物种子种苗工程承担单位要自有试验及种子生产基地,畜禽良种工程承担单位要自有相应的生产用地和设施,优先选择与具备相应建设条件的国有农场、农业科研院所相结合的项目。同时,承担种质资源保护项目需与省级种子、畜牧管理部门签订具体保种协议。
  5.申报项目须同时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样式附后)及附件。项目实施需依靠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支持的,还须提供项目单位与技术支持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二、种植业优良品种引进繁育示范推广项目
  (一)立项条件
  1.产业发展已有一定的基础和规模,品种改良、繁育推广和新技术示范工作基础较好,核心示范基地有一定规模、集中连片,并具有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条件。
  2. 当地领导重视,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健全,技术力量强,资金有保障。
  3.项目实施有扎实的保障措施,示范推广的主体技术明确,有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或高效生态技术模式,实用、有效并可操作。
  (二)建设内容和区域
  1.蚕桑优化改造工程。围绕打造优质茧生产基地目标,优化改造桑园,重点新建亩桑产茧150公斤蚕茧的稳产高产性能蚕桑规模小区、规模养蚕示范点,完善优新桑蚕良种繁育基地,发展蚕茧产业化经营。重点申报区域为嘉湖传统蚕区、浙西新兴蚕区、浙中蚕桑主产区。各地要把蚕桑合作社作为扶持发展的重点。
  2.茶树良种化工程。根据《关于加快茶树改良的通知》和《浙江省茶树良种化先进县评选办法(试行)》要求,组织实施并申报,经考核评选,择优确定10个茶树良种化先进县。
  3.种植业优良品种引繁推。围绕培育壮大农业主导产业,以种植业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为重点,提纯复壮优良品种,引进试验、筛选培育适合本区域推广应用的农作物新品种,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区和良种引进繁育基地,推广优良品种及配套技术。
  (三)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单个项目省补资金原则上控制在30万元以内。
  1.蚕桑优化改造工程省补资金主要用于规模小区和规模养蚕示范点建设,优质强健蚕新品种引进、复壮与繁育推广等。
  2.茶树良种化工程实行以奖代补,省补资金主要用于茶树品种改良。
  3.种植业优良品种引繁推项目省补资金主要用于品种提纯复壮、引进试验和筛选培育、示范区(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及必要的仪器设备购置。

  指南之二:
  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指南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需要,以强化农业信息化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农业信息化实际应用水平,促进农业信息资源共享,提升农业信息服务水平,发挥信息对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带动和促进作用。
  一、申报条件
  1.领导重视,工作有成效,配套及自筹资金能落实;
  2.市县农业局建立局域网,具备相适应的办公和会议场所,配备相应的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软件等;
  3.建立完善的可操作的信息管理制度,有专职管理人员;
  4.申报省农民职业教育卫星接收平台建设项目的,须有一定的农民职业教育规模。
  二、建设内容和重点
  1.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按农业信息化“五有”服务平台建设要求组织实施,配套信息服务设备设施,完善当地网络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服务功能,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连通的信息服务平台。
  2.省农民职业教育卫星接收平台建设。项目建设依托现有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育体系、教学资源、教学课程和基础设施,增加卫星接收、课件制作和视频接收系统等设备的配备,以改进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扩大教学规模,形成适合我省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实际和特色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育培训体系。
  三、资金用途
  1.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安排8个设区市、29个县(市、区),省补助5-15万元/个。省补资金主要用于市、县二级网络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完善信息服务功能,购置信息平台配套设备,全面提升农业信息化服务功能。
  2.省农民职业教育卫星接收平台建设。安排2个设区市、18个县(市、区),省补助18-20万元/个。省补资金用于完善卫星接收设施、配备与卫星接收设备相配套的IP数据接收软件、视频接收系统配套设备购置等经费支出。
  四、申报范围
  1.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台州市、舟山市等8个设区市,萧山区、德清县、绍兴县、新昌县、嵊州市、婺城区、兰溪市、武义县、磐安县、乐清市、瓯海区、椒江区、路桥区、黄岩区、仙居县、三门县、温岭市、玉环县、柯城区、龙游县、江山市、开化县、莲都区、龙泉市、遂昌县、松阳县、缙云县、庆元县、定海区等29个县(市、区)。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