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
全民健身条例》,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体育,努力提高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增强国民体质,为建设体育强省,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做出积极贡献。
三、目标和任务
(一)发展目标。
完善具有辽宁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需求,提高健身意识,缩小区域、城乡群众体育差距,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合法权益,全省居民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健身成为更多市民的基本生活方式。
(二)主要任务。
1.群众健身素养普遍增强,身体素质明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沈阳、大连市达到50%以上;其他城市达到50%。市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为90%,优秀率为25%;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为85%,优秀率为25% 。
2.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各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强化各级体育协会群众体育工作职能;建立省、市、县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发挥行政管理网络、社会团体网络、体育协会网络和基层体育组织网络在全民健身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支持社会各界创建各类体育俱乐部并开展活动,继续扶持健身站点活动的开展,形成覆盖面广、包容量大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3.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和广度,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重点打造省、市、县三级全民健身示范展示基地,支持各级全民健身中心的建设;拓展公园、广场的体育功能,继续支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支持建设一批适合青少年的专项体育场地设施;重点支持社区多功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4.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开展。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动。借助全国第十二届运动会在辽宁举办的有力契机,开展“全民健身共享全运”系列活动。创办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恢复省职工运动会,继续举办学生运动会、农民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妇女健身展示大会。
5.科学健身服务不断完善,健身水平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省、市、县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探索建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结合的市民体质监测指导站,实现国民体质监测站县区全覆盖;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上岗、考核制度,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人数在8万人以上;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