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加快高效电机推广促进高效电机再制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1〕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加快高效电机推广促进高效电机再制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上海市加快高效电机推广促进高效电机再制造工作方案
电机及其拖动系统(主要是风机、泵、空压机和机床等)是本市最主要的用电领域。目前,本市在用电机总装机容量约3200万千瓦,电机系统用电占全市总用电量的70%-80%。推广高效电机、促进高效电机再制造,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高效电机推广政策的需要,也是本市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的有效抓手,有利于培育本市高效电机再制造产业,缓解高峰时段电网压力,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水平。为加快高效电机推广、促进高效电机再制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财建〔2010〕232号)、《
关于做好2011年高效电机推广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62号)和2011年全国高效电机推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突出以旧换新,大力推进存量老旧电机的更新升级;体现全面覆盖,以工业领域为主,兼顾公共建筑等其他领域;强化引逼结合,加强地方配套补贴的政策引导,并加大对淘汰落后电机、强化源头准入的执法监管力度;力求带动产业,在促进普通高效电机发展的同时,大力培育再制造高效电机产业。
二、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2011年作为试点摸索阶段,全市力争推广高效电机50万千瓦以上,其中包括再制造高效电机15万千瓦以上。2011年-2012年全市推广高效电机200万千瓦。
中远期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力争推广高效电机800万千瓦,在全市电机总装机中的比重提高到20%以上。其中,包括再制造高效电机240万千瓦,在高效电机装机中的比重达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