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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蓝色屏障行动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蓝色屏障行动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1〕1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蓝色屏障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嘉兴市蓝色屏障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市近岸海域、海岸带环境污染防治,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的通知》(嘉委办〔2011〕4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蓝色屏障行动的重要意义
  嘉兴市是环杭州湾北岸的重要滨海城市。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认真贯彻海洋管理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监测,切实做好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海域总体水质状况有所提高,沿岸海域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海洋生物综合质量明显改善。但是,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所辖海域生态系统尚处于不健康状态,入海河流携带的主要污染物仍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政府和市场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调节作用还未充分发挥,等等。“十二五”期间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控制任重道远,实施蓝色屏障行动,深入开展海洋污染防治,着力提高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有利于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蓝色屏障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实施蓝色屏障行动。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契机,以构筑海洋生态文明为宗旨,坚持区域联动发展,提高资源整体配置效率,探索海洋生态文明新途径,强化海洋资源有序开发、生态利用和有效保护,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加强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低碳技术研发应用,为嘉兴市海洋生态环境构筑一道坚实的蓝色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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