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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

  (六)实施文化科技融合工程,让科技助力文化的大发展

  推动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借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模式,为文化与科技融合提供政策支撑。开展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认定工作。支持建设产学研战略联盟、市级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实验室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提高文化企业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加强“数字北京”建设,在全国率先建成无线城市,方便城乡居民文化生活。

  构建文化技术创新体系。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加快高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运用,加强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重点支持一批战略性文化项目和工程。支持对文化制造、展示、传播技术的研发投入。培育新兴文化业态,为文化内容创新和运用提供新动力、新载体、新空间。

  (七)实施网络文明引导工程,科学建设和利用互联网

  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和确保安全,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整合现有新闻网站、理论网站资源,加大主流网站建设,做强骨干网络文化企业,发挥网络功能和作用,服务人民、促进发展。支持发展网络新技术、新业态。推动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建设人文北京数据库。开展文明网站创建评选,大力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办健康有益的网络文化活动。

  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推行互联网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制度,科学利用管理微博客,发挥“北京微博发布厅”等平台引导舆论的作用,健全和完善网络发言制度。建立完善新兴媒体行业的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探索网络虚拟社会的法制建设,构建网络诚信体系,把依法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打造可管可控、双向交互、绿色安全的播控平台,净化网络文化环境。

  (八)实施文化名家领军工程,建设首都文化人才高地

  加强文化名家培育。制定完善首都高端文化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首都高端文化人才数据库和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实施“百人工程”,培养一批德艺双馨的文化名家和各领域的领军人物,对突出贡献者授予首都人民艺术家称号。推动中央和地方、不同所有制单位间文化高端人才的交流与合作。围绕名家大师,从编剧、策划、评论、宣传、营销、投融资等方面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专业人才服务支撑体系。

  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健全机制,创新方式,拓展领域,提高质量,努力构建一支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首都文化人才队伍。统筹组织实施创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外向型人才、科技型人才及宣传文化人才的培养、培训和素质提升计划。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艺术院校、高职学校中高级文化人才和专业特需型人才培养,加强文化人才队伍职业化建设。

  完善文化人才激励机制。多渠道吸引海内外优秀文化人才来京创业,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采取股权、期权、年薪制等多种方式,激励文化创新人才。扶持资助优秀中青年文化骨干参与主持重大课题、承担重点项目、领衔重要演出,充分调动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积极性。鼓励艺术院校与社区结对建立艺术实践基地,支持艺术类院校毕业生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拓宽人才培养途径。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行定向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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