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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1920”绿色嘉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开展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深化森林城市(城镇)、森林村庄和绿色小城镇、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快城市、城镇和村庄绿化步伐。结合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建设一批以高大乔木为主的大型城市片林、环城林带和护镇、护村林带,对现有以草坪、灌木为主的绿地,要加快实施乔木增绿、提档升级。结合“两新”工程、农村城镇化和中心镇培育,进一步推进城镇、村庄生态环境建设。到2015年,全市建成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城镇5个、森林村庄50个。
  (三)开展生态功能提升行动
  强化重要湿地的生态修复,发挥湿地综合功能。加快推进水源地生态功能建设,进一步完善提升石臼漾生态湿地功能,建设贯泾港水源湿地项目。强化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做好复绿及景观修复工作,到2015年,全市需治理与修复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100%,并全部建成绿色矿山。继续完善提升以十条绿色通道为主体的公路绿化,完成干线公路边坡复绿12万平方米,新提升交通干线公路绿化120公里。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水、土地、林地、湿地、海洋、海岛等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力度,严格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生态环境监管。
  (四)开展生态文化提升行动
  大力开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造林,培育平原水乡特色森林生态文化。以林业特色基地和湿地资源为依托,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或保护区等森林休闲观光园、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大力开展生态道德教育,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素质。积极探索碳汇林建设工程,鼓励全社会造林增汇;加强碳汇林业科学研究,实施交通碳汇造林,完成“高速公路互通枢纽碳汇造林及碳汇监测技术研究”项目。
  (五)开展林业产业提升行动
  积极发展既有良好生态功能,又有较高经济效益的乔木经济林、绿化苗木等林业特色产业,全市新增果树经济林面积2.5万亩,新增苗木(树圃)面积2万亩,提高平原绿化的经济效益。通过沿路沿河、房前屋后绿化,因地制宜发展榉树、榆树、朴树、银杏等乡土树种,积极推广珍贵树种造林,切实提高平原绿化的质量和档次。
  四、保障措施
  (一)做好绿化规划。实施“1920”绿色嘉兴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市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总体要求,坚持规划先行,明确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工作重点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绿化规划要与本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等规划相衔接,做到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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