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应急管理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应急值守员的通报
(陕政办字〔2011〕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2011年度,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全省应急管理会议精神,着力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积极组织应急演练,广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深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由各单位申报、推荐,省应急办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经省政府同意,授予延安市等2个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等10个单位、户县等9个县(区)人民政府“陕西省应急管理先进单位”称号,授予乌汝鹏等62名同志“陕西省应急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史志强等60名同志“陕西省优秀应急值守员”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同时,号召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应急管理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我省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为构建平安和谐陕西作出新贡献。
附件:2010-2011年度应急管理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应急值守员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2010-2011年度应急管理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应急值守员名单
一、先进单位:
(一)设区市(2个)
延安市人民政府
安康市人民政府
(二)省级部门、省属企业、驻陕单位(10个)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
省环境保护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西安铁路局
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
(三)县(区)(10个)
户县人民政府
陇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