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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批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批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1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第四批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陕西省第四批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1面积计:皮革面积计
2酸度计:酸度计
3计量罐:球形计量罐
4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
5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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