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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陕港澳经济合作活动签约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陕港澳经济合作活动签约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11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10月下旬,赵正永省长率团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分别举办了2011’陕港澳经济合作活动。此次活动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充分接触、深入洽谈、创新务实,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为推动陕港澳深入合作、促进全省开放型经济突破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活动期间,共签订合作项目114个,总金额325亿美元,呈现出涉及领域广、引资规模大、主体多元化等特点。其中,在2011’陕西-香港经贸合作推介洽谈会和2011’陕西-澳门经贸合作座谈会上共签订合作项目合71个,总金额251亿美元。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做好2011’陕港澳经济合作活动签约项目的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签约项目落实

  各有关市(区)政府、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2011’陕港澳经济合作活动签约项目落实工作。要明确工作机构,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并对项目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动态分析和研究。省商务厅负责2011’陕西-香港经贸合作推介洽谈会和2011’陕西-澳门经贸合作座谈会上签约项目的督促落实工作。各市(区)政府负责各自签约项目督促、跟踪及落实工作。

  二、务实创新,不断提高投资促进服务水平

  各有关市(区)政府、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抓好签约项目的促进服务和跟踪落实工作,努力提高签约项目的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对于重点签约项目要成立专门的促进服务小组,全面跟踪服务。对于重大签约项目要建立领导协调督办机制,对于特别重大签约项目应及时上报省政府,由省上安排相关省级领导协调促进。对于即将开始投资建设的合同项目,要及时协调解决投资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项目按期建成达效。对于前期准备工作尚不完善的合同项目,要抓紧做好立项、资金、土地等方面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实施建设。对于协议项目,要协助项目单位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协议项目顺利转化为合同项目。

  三、完善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力度

  省商务厅负责全省签约项目落实情况的汇总分析和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省委、省政府。各有关市(区)政府、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项目落实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检查、掌握签约项目落实情况,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于今年年底前函报省商务厅。

  附件:

  1 2011’陕港澳经济合作活动签约项目汇总表

  2 2011’陕西-香港经贸合作推介洽谈会签约合同项目明细表

  3 2011’陕西-香港经贸合作推介洽谈会签约协议项目明细表

  4 2011’陕西-澳门经贸合作座谈会签约项目明细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1’陕港澳经济合作活动签约项目汇总表

  (单位:亿美元)
序号项目所在区域项目数(个)总投资额
1西安市3866.42
2宝鸡市3148.58
3咸阳市414.16
4铜川市32.43
5渭南市45.39
6延安市53.22
7榆林市25.08
8汉中市1518.10
9杨凌示范区10.78
10西咸新区9153.29
11省直单位28.04
合计1143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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