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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农产发〔2009〕19号)


各市农业局(农办):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双方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决定在省农博会期间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企业联建生产基地、产品产销对接项目举行签约仪式。现就对接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了解农业企业农产品品种、基地建设需求意向,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建或拟建农产品基地信息,通过农民信箱等网上推介、实地考察洽谈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有效对接,并举行农产品产销对接签约仪式。

  二、签约仪式有关要求

  (一)落实参与签约仪式的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省共安排50对农业企业(含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产销关系的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签约。请各市(舟山市可酌情减少)抓紧落实参加签约的农业企业和合作社5对,并于11月16日前将签约企业与合作社名单报厅产业信息处。

  (二)提供文字材料和图片。每个市落实3个现场签约合作社进行图片展示,收集提供200-300字的合作社基本情况、生产规模、联系方式等情况介绍,以及3-4张生产基地、合作社产品、包装等图片,由省厅统一制作展板。各市于11月16日前将参加展示合作社文字材料和图片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厅经管处。

  (三)做好有关统计。各市及时统计合作社与农业企业联建生产基地、农产品产销对接情况,11月20日前将统计汇总表报厅产业信息处。

  (四)组织合作社和相关农业企业参加签约仪式。组织签约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于11月27日上午9:15前到杭州和平会展中心二楼报告厅参加签约仪式,并请各市农业局(农办)领导、产业处长、经管处(站)长一同参加仪式。

  参会期间,食宿自理。

  联系人:厅产业信息处  于祥龙,0571-86757779;

  厅经营管理处  徐建群,0571-86757730。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农产品企业与合作社联建生产基地、
  农产品产销对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指标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一、达成合作意向项目

01

 

涉及金额

02

万元

 

二、正式成交项目

03

 

成交金额

04

万元

 

基地面积

05

万亩

 

养殖数量

06

万头(羽)

 

各类农产品数量

07

 

带动农户

08

 

预计农民增收

09

万元

 

三、现场签约项目

10

 

签约金额

11

万元

 

基地面积

12

万亩

 

养殖数量

13

万头(羽)

 

各类农产品数量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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