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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区直中直各单位:

  《河池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河池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99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7月至2012年底,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简称“防火墙”工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为指导,通过实施以“落实四项责任、提升四个能力、提高四个水平、夯实四个基础”为主要内容的“防火墙”工程,力争用三年时间将“防火墙”工程打造成保增长的“服务工程”、保民生的“民心工程”、保稳定的“基础工程”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创新工程”,使我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开创全市消防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成立河池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补祥斌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周岳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黎文健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组成,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防火墙”工程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电话:0778-2111813,传真:0778-2111825 ),办公室主任由黎文健同志兼任,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指派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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