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2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河池市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七月八日
河池市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加强我市交通安全参与者法制意识、文明意识,摒弃交通陋习,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小组总体工作部署,从2010年初至2012年底,在全市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八个百万”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推动“八个平安”深入创建,实现“九个和谐”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主题活动,使守法文明出行意识形成风尚,不文明交通行为大幅度减少,所有群体中都有文明标兵、交通义务宣传员,并通过典型带动全市所有公民自觉遵章守法,安全出行,实现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克纯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岳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荣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