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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2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监察部 国务院纠风办 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农〔2010〕176号)及全国、全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保障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河池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组 长:陈 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 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祖桥 市财政局局长

  莫保麦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自江 市审计局副局长

  成 员:杨进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振林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杨金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文德生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冠霖 市科技局副局长

  蒲忠义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汉尧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陈炳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 河 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锦志 市水利局副局长

  韦汉鹏 市农业局副局长

  黄家根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副局长

  覃 瑛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卢 洲 市林业局副局长

  蒙红宁 市扶贫办副主任

  张 涛 市农机局副局长

  梁惠枝 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韦 克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研究落实自治区有关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各县(市、区)专项清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有关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进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振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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