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配合自治区体育局、民委组织开展命名首批广西民族体育传承人、民族体育传承馆,命名首批广西民族体育特色之乡的工作。
(二)农民体育健身系列活动
1.参加广西全国体育先进县农民篮球赛。宜州市、罗城县是我市全国体育先进县,要创造条件,组织队伍开展训练,按要求参加全区的这项赛事活动。
2.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开展乡镇农民体育健身活动,要制定乡村农民体育健身活动方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篮球、拔河、气排球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农民趣味体育比赛等。
(三)青少年体育健身系列活动
1.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加全区“千万中小学生广播操比赛”活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制定全市“千万中小学生广播操比赛”活动方案,组织全市中小学校积极认真参加这一活动,对优胜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2.积极参加全区第六届学生啦啦操、健美操大赛。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在全市有条件的学校选出几支队伍参加全区第六届学生啦啦操、健美操大赛。
3.组织全市大中专院校学生篮球赛。由团市委和各大中专院校共同组织举办,全市各大中专院校组建篮球队参加。
4.市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举办全市普通高中篮球赛。
5.市教育局组织我市学生参加全区中学生运动会的篮球、板鞋、高杆绣球比赛。
6.组织参加全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足球、篮球、乒乓球锦标赛。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要指导我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组织开展训练比赛活动,通过参加全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足球、篮球、乒乓球锦标赛,推动学校传统体育项目活动的普及和开展。
(四)参加广西有关体育协会组织开展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
1.配合区钓鱼协会办好全区千人垂钓大赛;市体育局、大化县政府配合区钓鱼协会在大化岩滩库区举办全区钓鱼大赛,各县(市、区)钓鱼协会要动员和组织钓鱼爱好者踊跃参赛。
2.组队参加全区老年人门球运动会。8月份市老体协负责选派我市几支老年人门球队伍参赛,相关县(市)和单位负责认真组织训练,按要求参加比赛。
3.参加“真龙杯”全区业余羽毛球俱乐部争霸赛。市羽毛球协会负责组织举办河池市业余羽毛球俱乐部争霸赛,从中选拔优胜者参加全区比赛。
4.举办河池市“七人制”足球赛。由河池市足球迷协会负责组织,市体育局在竞赛安排、场地和裁判员调派等方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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