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婚育综合服务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的重点任务,作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一个长期重点工作来抓好,在人员编制、工作机制、工作场地、工作设备、工作经费等方面加大领导和协调力度,推动婚育综合服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民政、卫生、人口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财政、公安、妇儿工委、团委、工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规定的职责把工作做好,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婚育综合服务的深入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特点,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重点开展政府免费婚检意义、预防地中海贫血和出生缺陷知识、科学婚配和优生优育方法等方面知识的宣传,让百姓掌握科学婚育知识,提高婚检的积极性。
(四)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参与婚育综合服务的各个部门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制定便民利民的服务流程,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按照婚育的流程,将各婚育阶段分为婚前期、孕前期、产褥期、儿童期,根据各阶段的特点,各有关部门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应的服务,做到婚育综合服务全程覆盖(具体服务项目见附表)。
(五)加强检查监督,促进工作开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婚检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婚育综合服务督导,全面掌握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保障此项工作在依法、便民和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推进速度。
四、部门职责
根据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市政府办: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组织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将本次活动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宣传部门:积极宣传本次活动的意义和要求,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协调、督促各类媒体积极开展婚前检查、出生缺陷预防、优生优育、母婴健康、生殖保健等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舆论环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