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决定

  (九)实施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和工业人才培育工程。打破传统用人观念,制定“引得进、留得住”的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公开在全省范围内选拔实用型工业骨干人才充实到工业主管部门任职,选拔懂工业、会管理的工业人才从事工业经济业务工作。实施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定期选送工业管理人员到各类工业院校和沿海地区大企业学习锻炼,每年选派50名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国家银河培训工程、省星光培训工程。同时,加强与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的协作,着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产业工人队伍。
  (十)实施企业自主创新和品牌战略工程。积极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重点加大对农副产品、旅游工艺品、建材等行业提级改造和新产品开发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与各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工作机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创造品牌。建立品牌激励机制,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名牌产品、中华老字号等国家级权威认证的企业,奖励50万元。首次被评定贵州省著名商标、贵州省名牌、国家免检产品和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企业,县政府奖励10万元。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研发中心、质量检测中心或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首次被评定国家级新产品、新技术证书和省级新产品、新技术证书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五、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优化工业发展环境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力推进工业强县战略提供保障。成立自治县工业强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统筹协调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形成县乡联动、政企联动、部门联动的合力,切实加强对工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把加快工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地位,用足够的精力谋划项目,研究工业发展。
  (十二)加大财政、金融、土地等要素的支持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政策。2011年,县财政安排2000万元工业发展引导资金,以后每年按20%的比例逐年增加预算,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多渠道筹集资金,充分发挥国有投资公司的融资作用,盘活原国有企业的闲置资产,组建工业企业投资担保公司,完善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为工业发展提供资金保证和服务平台;研究和把握国家金融政策,找准工业项目与信贷资金的对接点,加强银、企沟通,建立银、企合作平台;运用财政存款调节手段,促进商业银行对工业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促成工商银行印江支行恢复成立,鼓励民间资本开办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拓宽工业企业融资渠道;统筹县级土地利用总体修编,优先安排好工业发展用地,在土地出让金方面给予最大优惠,同时加强工业用地储备,盘活土地存量,提高单位土地的投入产出。加大矿产资源勘探力度,进一步查清资源状况,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优化配置资源,优先保障现有企业利用,坚决打击占着资源不开发的投机行为。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