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其他有关材料。

  注:(二)一(五)为I类区工作成果

  七、实施计划

  力争用3 年时间基本完成我市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

  (一)2010 年8月底前完成准备工作,包括明确组织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完善技术规程、落实专业队伍、申请落实经费以及人员培训和宣传动员等,全面启动这项工作;

  (二)2010 年9月底前,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完成至少5个行政村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在试点阶段要注意总结经验,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推广;

  (三)2010 年12 月底前,完成I类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

  (四)2011年12 月底前完成I类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产权管理信息系统、II类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

  (五)2012 年6 月底前,完成II类区电子化档案管理和所有成果检查验收。

  八、领导机构

  (一)市级领导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指导、协调等工作。及时落实经费,积极配合提供农村户口、分户和户人口数的等相关资料以及配合开展农村宅基地发证的其他有关工作,确保发证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克纯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岳云 市人民政府办副秘书长

  韦继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陈炳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银小菊 市财政局副局长

  韦永山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韦晓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韦德蓬 市监察局副局长

  韦森宁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 龙 市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包括制定实施方案、业务指导、检查验收、成果汇总和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何业平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单位抽调。

  (二)县(市、区)级领导机构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