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
(2010年12月16日县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印党发〔2010〕3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全县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按照建设“精致、特色、宜居”县城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和“ 国家卫生县城”目标,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集约化、产业化、市场化相结合,以加快产业集聚为基础,以拉大城镇骨架、完善城镇功能为重点,着力抓好城镇建设规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管理工作,发展壮大县城规模,加快发展重点集镇,加快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城乡社会协调发展,彰显印江特色的城镇化新格局,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和生产生活水平。
(二)目标任务。2011年至2015年,全县城镇化率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44%以上。县城总体规划用地面积达到20.3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左右。全县城镇总人口从12.6万人增加到20万人以上,县城人口从7.5万人增加到12万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0平方米,城镇常住人口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建成区绿地覆盖率20%以上,城镇用水普及率达100%,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8%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 %以上。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城乡差别、工农差别明显缩小,就学、就医及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各乡镇集镇所在地饮水、道路硬化、亮化、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解决;木黄、缠溪、天堂、沙子坡、合水、洋溪、永义、新业8个乡镇集镇完成农贸市场、汽车场站、商住小区等建设项目,基本形成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小城镇。
二、做好城镇规划编制和执行,促进城镇化健康快速推进
(一)完善县城发展规划。完成《印江县城总体规划》(2009-2025)修编,准确定位县城和乡镇发展目标。围绕总规要求,完成《县城东门坝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城西门坝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普同-中洲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确保县城区控规率达80%以上。完成《城北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寨口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行政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县城绿化、美化、亮化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印江河两岸民族特色建设专项规划》、《县城区排水系统专项规划》、《县城区路网建设专项规划》、《县城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通过规划调控和制约作用,明确县城扩容发展的主体框架和功能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