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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冲剌最后50天确保完成2010年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


  12月份,开工500万元以上项目29项(含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4项,市级层面重大项目8项,其他项目17项),其中市直7项、金城江区2项、宜州市1项、罗城县3项、环江县1项、南丹县1项、天峨县2项、东兰县4项、巴马县6项、凤山县0项、都安县0项、大化县2项。竣工500万元以上项目45项(含市级层面重大项目4项,其他项目41项),其中市直9项、金城江区2项、宜州市9项、罗城县1项、环江县0项、南丹县0项、天峨县0项、东兰县2项、巴马县3项、凤山县3项、都安县0项、大化县16项。

  (三)前期工作方面。

  最后50天,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还需完成30项审批事项。按审批部门划分:规划选址2项,林地4项,土地预审4项,土地利用4项,环评7项,水土保持6项,备案核准3项。按县(市、区)划分:市直6项,宜州市6项,环江县2项,南丹县16项。

  最后50天,市级层面还需要完成审批事项79项。按审批部门划分:规划选址6项,林地19项,土地预审8项,土地利用15项,环评12项,水土保持14项,备案核准5项。按县(市、区)划分:市直36项,金城江区1项,罗城县2项,南丹县5项,天峨县12项,东兰县3项,巴马县12项,凤山县1项,大化县7项。

  二、强化领导,实行严格考核制度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加快项目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制定具体组织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和各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任务到位。

  要按照全市开展“项目建设年”、“工作落实年”活动部署的要求,加大考核力度,建立项目建设激励机制。将完成重大项目目标任务作为评价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项目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切实加强重大项目信息交流,强化项目运行情况的监控,保障各类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

  三、完善机制,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一)全力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继续推进并进一步完善项目部门集中联合审批常态化机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坚持重大项目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研究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资金等问题。对需要国家和自治区审批核准的项目,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及自治区有关部门汇报衔接,争取已上报的项目获得国家、自治区审批核准。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咨询评估等中介机构管理,切实提高服务市场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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