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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1-8月全县财税收入完成情况的通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1-8月全县财税收入完成情况的通报
(印府办发〔2010〕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按照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对税收征管实行“按月调度、按月督查、按月通报”的要求,现将1-8月全县财税收入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全县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8486万元,占预算数14900万元的57%,占进度计划7609万元的112%,比上年同期增长34%,其中:国税部门完成1996万元,占预算数3200万元的62%,占进度计划1850万元的108%,比上年同期增长53%;地税部门完成4695万元(地税局完成4176万元,乡镇完成519万元),占预算数7800万元的60%,占进度计划4080万元的115%,比上年同期增长53%;财政部门完成1795万元,占预算数3900万元的46%,占进度计划1679万元的107%,比上年同期下降8%。
  全县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5456万元,占预算数10410万元的52%,占进度计划5294万元的103%,比上年同期增长17%,其中:国税部门完成300万元,占预算数586万元的51%,占进度计划335万元的90%,比上年同期增长49%;地税部门完成3620万元,占预算数6300万元的58%,占进度计划3295万元的110%,比上年同期增长41%;财政部门完成1536万元,占预算数3524万元的44%,占进度计划1664万元的92%,比上年同期下降19%。
  乡镇地税固定项目税收收入累计完成460.08万元,占年度计划644万元的71.4%,高于计划进度11.4个百分点。全县17个乡镇中15个乡镇完成了收入进度任务,其中5个乡镇完成了全年收入计划。完成全年收入计划的5个乡镇分别是:罗场乡(完成年计划的105.8%)、中坝乡(完成年计划的104.1%)、刀坝乡(完成年计划的103.9%)、杉树乡(完成年计划的103.1%)、新寨乡(完成年计划的100.8%);未完成收入进度任务的乡镇分别是:板溪镇(完成年计划的44.2%)、新业乡(完成年计划的53.3%)。
  乡镇完成耕地占用税415880元,占年初下达任务150万元的28%;完成契税173147元,占年初下达任务30万元的58%。
  从1-8月收入任务完成情况来看,全县财税收入整体上进度较快,任务完成较好,但进展很不平衡:一是各税种进展不平衡。绝大多数乡镇完成了固定项目税收进度任务,而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收入进度缓慢,完成额与年度计划任务还有较大差距,耕地占用税只有洋溪、木黄、中坝三个乡镇任务过半。二是各乡镇进展不平衡。罗场乡、中坝乡、刀坝乡、杉树乡、新寨乡已超额完成固定项目税收全年任务,而板溪镇、新业乡与计划进度任务都还有一定差距;刀坝乡、杨柳乡、罗场乡、中坝乡已超额完成契税全年收入任务,而大部分乡镇尚未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一半,板溪镇的完成额仍然为零。在此,对超额完成固定项目税收或契税全年收入任务的罗场乡、中坝乡、刀坝乡、杉树乡、新寨乡、杨柳乡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计划进度任务的板溪镇、新业乡给予通报批评。希望受到表扬的乡镇继续发扬成绩,同时要求收入进度缓慢的乡镇,务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扭转被动全面,加快收入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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