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印江门户网站资料工作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0〕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贵州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黔信领办〔2010〕1号)、《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活动的通知》(黔信领办〔2010〕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印江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网站服务功能,确保印江门户网站在2010年全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现将完善印江门户网站资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更新和报送内容。各乡镇、各部门分更新内容和报送内容两部分。更新内容,即本部门通过独立的用户名和密码,从印江门户网首页“信息报送系统”入口处进入后台,在对应的“政务公开”子栏目里,自行补充完善和及时更新;报送内容,即按照要求将相关资料报送到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具体内容详见《印江门户网站资料更新和报送任务分解》。
二、格式要求。内容更新上传文字时,正文用小四号宋体,两倍行距,段前设为0.5,首行缩进2个字符;上传图片时,一律用JPG文件格式,且需通过图片处理软件将图片像素调整到宽600,高自动约束。报送文字资料一律采用Word文件格式,标题用三号宋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两倍行距,段前设为0.5,首行缩进2个字符;图片资料一律用JPG文件格式;表格用Excel文件格式。
三、报送方式。各乡镇、各部门凡是按照要求报送的资料,需用U盘或移动硬盘拷贝后,报送到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梁永同志处(联系电话:0856--6222991),也可将资料直接发送到邮箱yjxxzhx@126.com。
四、完成时间。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子栏目内容充实完善时间为2010年8月20日前;资料报送时间为2010年8月10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印江门户网站资料完善工作。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确保资料的真实性,防止出现数据错误、内容虚假等现象。若因工作不细致,资料不准确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