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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发改局、经贸局关于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发改局、经贸局关于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0〕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自治县发改局、经贸局《关于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印江自治县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自治县发改局、经贸局)

  根据贵州省发改委、经信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贵州省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10]8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宣传周活动时间、咨询日时间及地点
  节能宣传周时间:2010年6月28日至7月4日。
  咨询日活动时间及地点:2010年7月2日(星期五)上午10点在县城中心广场。
  二、活动主题
  节能攻坚、全民行动。
  三、节能宣传周活动举办单位
  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由县发改局、经贸局、环保局、教育局、科技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广局、质监局、工会、团县委、妇联等单位共同参与。在县发改局、经贸局分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节能宣传周的各项活动。
  四、活动主要宣传内容及要求
  (一)活动由县发改局、经贸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各单位要加强配合、周密部署,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我县2010年节能宣传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举办好节能咨询日活动,采取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播放节能广告等形式,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电器等。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作宣传展板及资料。
  (二)县发改局、经贸局负责组织开展节能增效宣传活动,鼓励小发明、小创造,创新企业节能管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组织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为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作贡献。要求各企业张贴标语,悬挂宣传布标。
  (三)县环保局负责向社会广泛宣传中央、省、地和县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减排目标责任的落实。
  (四)县教育局负责在学校开展节能讲座、节能征文、节能小发明等创新实践活动,大力营造节能校园文化,增强广大师生节约资源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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