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需纳入省十二五规划纲要重要内容和重大工程项目的紧急通知
(印府办发〔2010〕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目前,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已进入研究起草的关键阶段,为使我县“十二五”规划更好地与省“十二五”规划进行衔接,力争把我县的发展定位、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顺利纳入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报送需纳入省“十二五”规划纲要重要内容和重大工程项目的通知》(黔发改规划〔2010〕107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主要内容
需要纳入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包括各地区、各部门需要纳入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重要任务和重大政策举措。
报送内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十二五”规划的战略部署,密切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十二五”总体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提出的内容要依据充分,发展目标要有总体目标和具体的预期指标,主要任务要根据不同领域、行业的发展重点进行细化,政策举措要有针对性并具体可行,充分反映各级各部门的发展要求和发展重点。
(二)重大工程项目
需要纳入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大工程项目,包括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表(见附表)和重大工程项目相关附件及说明。
报送的重大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符合我省“十二五”发展主攻方向和重大生产力发展布局,对全县或跨区域发展以及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具有重大影响。项目应具有可行性,对点多面广的工程项目应进行整合打捆。
工程项目方向主要包括:
1、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交通、水利、信息、城镇等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
2、重大产业发展工程项目(包括重大工业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及产业聚集区,现代物流、商贸流通等服务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旅游业发展等重大工程项目);
3、重大农业发展工程项目(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特色农业基地等重大工程项目);
4、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包括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等重大工程项目);
5、重大社会事业发展工程项目(包括教育、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体育、人才发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方面重大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