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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
(浙农质发〔2011〕25号)


各市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进会精神,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农质发〔2011〕20号)和《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农质发〔2011〕22号)的要求,确保残运会和国庆期间的安全,经研究,决定在9月下旬对全省各市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落实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情况;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建立和明确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处室、机构队伍建设等情况。

  (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运行等情况。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落实情况、以“瘦肉精”为重点的农产品“打非”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

  (四)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农业机械、休闲观光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统防统治田间操作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和整治落实情况。

  二、督查时间

  9月27-3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三、督查方式

  (一)检查全省11个市,每个市检查1个县,每个县各抽查一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安全生产主体。

  (二)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

  (三)情况反馈。对督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存在的问题隐患以及改进意见,及时反馈被督查市。

  四、督查要求

  (一)各市农业局要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自查基础上形成总结报告,并整理好相关台账。

  (二)各组要深入基层、深入基地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将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对策建议等内容形成检查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厅农产品质监处。

  联系人:钟宝龙 电话:0571-86757253

  附件:

  1.督查分组情况

  2.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督查分组情况

督查地市

带队领导

检查组成员

衢州

史济锡厅长

厅办公室、占金荣

丽水

赵兴泉副厅长

杨大海、蔡仁祥

杭州

叶新才副厅长

袁益钧、王永传

宁波

王建伟

章林平、严铁

温州

潘天银

焦克俭、杨薇

湖州

鲁长根

胡美华、陈坚荣

嘉兴

范克强

周仲儿、李芝兰

绍兴

虞轶俊

王健、赵光桦

金华

徐云焕

柏德玟、武苏萍

台州

闵建中

陈建明

舟山

卢英

郑永利、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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