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地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和竣工验收工作组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14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为尽快完成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使项目及早投入使用,尽快发挥项目促进内需、稳定增长、保民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抓紧开展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黔发改建设〔2009〕2871号)文件精神,按照2009年12月4日省政府孙国强副省长的要求,结合我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工作的实际,行署决定成立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和竣工验收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竣工验收领导小组
组 长:谭亚林(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袁 锋(行署副秘书长)
倪小兵(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袁德琴(地区财政局局长)
刘晓益(地区审计局局长)
张 超(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黄光江(地区农业委员会主任)
石承钧(地区人口计生委主任)
王允铎(地区统计局局长)
杨亚军(地区民政局局长)
张义萍(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方星志(地区环保局局长)
安 宁(地区卫生局局长)
索绍新(地区林业局局长)
李明泽(地区文化和体育局局长)
牛贵河(地区畜牧水产局局长)
陈百方(地区城乡规划局局长)
郭 瑾(地区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副主任)
周玉柱(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大新(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雷明礼(地区发展和改革委总经济师)
彭秀峰(地区教育局纪检组长)
赵德学(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项目办,倪小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雷明礼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竣工验收工作组
地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组主要负责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中总投资超过200万元的项目的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