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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毕节地区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毕节地区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120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地区国土资源局、地区电子政务办、毕节国家安全处、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区文化和体育局、地区国家保密局、毕节军分区司令部制定的《关于加强毕节地区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七日

  关于加强毕节地区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安全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我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迅速,地理信息数据应用广泛,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在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开发利用中也存在着违反地理信息管理有关规定、涉密地理信息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给国家安全和利益带来隐患。

  为切实加强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安全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安全有序地开发利用,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关于加强测绘保密工作的有关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加强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涉密地理信息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是国防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资料和数据,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安全和经济建设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地理信息数据不仅广泛应用于能源交通建设、环境灾害监测、土地资源详查、城市规划建设、科学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而且在军事、国防上有重要应用,与国防安全密切相关。在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开发利用的工作中,一些地方、部门暴露了不少问题,有的单位无测绘资质或超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搜集、处理、加工和使用涉密地理信息数据;有的单位和个人违反保密制度和测绘成果管理规定,擅自提供、传输涉密地理信息数据;有的单位建设集成了涉密地理信息数据的地理信息系统时,违反保密规定直接在互联网或其它公开环境上运行;有的单位采取合资合作形式,向国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国内的涉密地理信息数据等等。地理信息数据的保密问题,不仅涉及空间数据产权、部门与地区利益,而且关系到国家安全。在全球信息化、网络化的大趋势下,在积极开发利用地理信息资源的同时,加强保密信息安全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必须充分认识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应用安全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好保密安全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在有效发挥地理信息数据在促进经济发展重要作用的同时,切实保障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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