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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处置原毕节地区造纸厂国有划拨土地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处置原毕节地区造纸厂国有划拨土地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144号)
地区国土资源局、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2009年第27次专员办公会议纪要精神,行署决定收回原地区造纸厂国有划拨土地(毕地国用〔2006〕482号),交由地区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代管。请地区国土资源局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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