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0年烤烟收购工作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0年烤烟收购工作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156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烟叶收购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10年烤烟收购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的烤烟生产收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计划,坚持合同收购。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地直有关部门要将思想统一到省政府和行署的部署要求上来,自觉维护国家计划和合同收购的严肃性。要始终坚持“计划种植、合同收购”原则,严格按照全区197.88万担(其中出口备货22.49万担)计划组织烟叶收购工作。要强化计划观念,落实责任制,把烟叶收购作为“控规模”、“保任务”的重要环节来抓,对合同内烟叶务必做到应收尽收,对无计划、无合同、超合同的烟叶不予收购,严禁超计划、跨辖区收购烟叶。要以县为单位认真做好灾情核实和临田估产工作,县际间确因丰欠原因需进行计划调整的,必须按照省烟草专卖局的规定程序办理,确保全区“计划完得成、总量控得住”。在县(市、区)范围内,因丰欠造成合同余缺的,要提前做好摸底统计和造册登记,由各县(市、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计划内自行调剂。

  (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提高收购质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质量观念,高度重视烟叶收购等级质量,把严格执行国家烤烟标准摆在烟叶工作的首要位置抓好抓实。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烟草部门正确执行烤烟收购标准。烟草部门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标准、对样收购、准确验级、平稳收调,坚决杜绝眼光忽高忽低、前松后紧或前紧后松的现象;严禁提级提价或压级压价收购,禁止收“人情烟”、“关系烟”,努力提高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要健全完善收购方式,坚持原收原调,进一步探索烘烤工场采摘、烘烤、分级、交售一体化及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模式。要规范烟叶收购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烟叶收购管理规程》,按照“入户预检、考核到人,进站初检、收购定级,入库验收、逐包检验,原收原调、规范经营,定期巡检、及时反馈”的业务流程,切实加强烟叶收购质量过程管理。要进一步强化收购“巡检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有效提高巡检到位率、巡检分级合格率。黔西县要强化领导,严格执行散叶收购工商交接一体化规程,加大与工业企业的沟通对接,注重规范散叶收购工作,确保烟叶等级质量。地、县烟草部门要认真执行烟叶等级质量预警制,合理掌握上、中、下部位和等级比例,设立上等烟比例预警线。同时,要主动与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协作,加大对国家烤烟收购等级标准执行情况的巡查力度,实行常态化督查机制,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确保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达80%以上,提升等级纯度,提高烟叶商品质量,增强我区烟叶市场竞争力。要建立原收原调质量监控体系和烟叶质量追溯机制,切实加强收购等级质量控制。要加强与卷烟工业企业的协调沟通,确保工商交接过程顺利。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