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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地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地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161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精神,切实开展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经行署研究,决定成立毕节地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 勇(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苑 荣(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王玉屏(行署副专员)

  吴安玉(行署副专员)

  成 员:胡大贵(行署副秘书长)

  李毕生(地区扶贫办主任)

  方 怡(地区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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