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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职业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采取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从2007年至2008年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情况来看,全区有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1188户,设置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或组织的64.6%,配置专(兼)职管理人员的64.6%,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或实施方案并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的64.6%,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28.2%,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25.1%。二是政府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关系,职业病防治未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管机构不健全,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够,没有形成合力。部分地方部门监管措施不到位,缺位与越位并存,执法不够严格,对违法行为处理不力;对建设项目核准把关不严,项目建成即显危害,给事后管理带来困难。从全区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结果看,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0.08%,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0.25%,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的0.34%。三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比较薄弱。许多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施、设备简陋,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低,投入不足。四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全区九县、市、区仅有毕节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毕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黔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纳雍县人民医院、纳雍县新立医院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职业性健康监护体检资质,开展业务也仅限于尘肺病健康监护,而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损伤及其他职业病、放射性损伤的职业性健康监护体检不能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仅有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够开展,而且项目也很有限,仅能开展粉尘、噪声、部分金属毒物、X射线的检测;全区没有取得职业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和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师,影响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应急救援能力有待加强。

  我区工业生产装备水平不高和工艺技术相对落后的状况将长期存在,在煤炭、非煤矿山、有色、冶金、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行业,改善工作环境需要一个过程。在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大量农民外出就业,他们流动性大,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差,健康保护意识不强、职业病防护技能缺乏,常常带病返乡,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因病致亡,加大了职业病防治监管和维权处理的难度。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新的职业危害风险以及职业病不断出现,防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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