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情况
(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部署落实情况。省人民政府“5.12”全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省公安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省安全监管局“5.14”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暨第二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后,一是确定了毕节市、大方县政府,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毕节腾龙凯悦酒店,大方县对江村、黔西县水西社区、金沙县光明社区,黔西县大队、金沙县大队分别作为政府部门“四项责任”、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农村社区“四个基础”、消防监督“四个水平”的建设试点,为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树立样板。二是地区公安局先后印发了《毕节地区2010年消防工作及“防火墙”工程考核评分细则》、《毕节地区“无火灾村寨、无火灾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和《毕节地区“无火灾村寨、无火灾社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评分细则》。黔西县狠抓了“无火灾村寨、无火灾社区”创建工作,大方县、百管委狠抓了农村、派出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试点建设工作,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签订与落实,大力推行“十户联勤、五户联管”管理模式、“两分钟防火法”张贴宣传和“老弱病残酒”五类重点人员造册登记管理等“三大抓手”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以及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部分职能部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标语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标语,或利用内部局域网、内部板报、墙报等载体设立消防宣传专栏,刊播消防知识和公益广告,积极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威宁、黔西、金沙等县在境内主要公路沿线或城市公共活动区域悬挂、张贴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标语,同时,还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语,营造了浓厚消防安全氛围。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培训。三月份,地县两级公安消防机构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对全区各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和消防监督员进行了消防业务培训。五、六月份,地区消防支队还派出业务骨干,深入全区各县(市、区),对3690余名单位法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特殊工种人员和保安人员进行了培训,确保重点岗位员工的培训率达到90%以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推进不够深入。少数乡镇政府特别是办事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开展“无火灾村寨、无火灾社区”力度不够,农村防火工作“三大抓手”未有效落实,农村、社区“四个基础”夯实力度不够;少数行业主管部门没有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缺乏有效监管,在审批有关手续时,对涉及消防安全项目纳入审批的前置要求或重要条件把关不严,部门联动执法和信息互通机制未真正形成。二是工作进展缓慢。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自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来,各地未按要求全面推动,抓试点力度亟待加强。主要表现在:落实方法不多,重视不够,力度不大,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效果不够明显;部分县市还未按要求启动试点单位“防火墙”工程建设,基础好的试点单位和其他试点单位开展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存在较大差别;政府多停留在安排部署阶段,组织实施不到位;多数人员密集场所标准化管理巩固和深化不够。三是氛围不够浓厚。从外部情况看,全社会构筑“防火墙”工程的声势还不够大,“防火墙”工程还没真正叫响;从内部看,工作还停留在安排部署工作表面,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一些地方工作缺乏主动性,基层公安派出所没有参与到构筑“防火墙”工程中来。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